關于擬對范秀洪進行行政處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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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秀洪: 本單位于 2022 年 07 月 28 日受理的樂清市曹玉培被毆打案一案,現已查明(事實和理由):2022年7月27日23時許,你與曹玉培在樂清市虹橋鎮錢家垟村一出租房內以打麻將的方式參與賭博,后因打麻將與曹玉培發生糾紛,你用玻璃水壺擊打曹玉培頭部,造成曹玉培頭部、右手、左肩等部位受傷。經鑒定,曹玉培的損傷程度為輕微傷。以上事實有曹玉培的陳述、你的陳述和申辯、證人證言、檢查筆錄、鑒定意見等證據證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你的行為已構成賭博,公安機關將據此對你處罰款300元。你的行為已構成毆打他人,公安機關將據此對你處行政拘留10日并處罰款200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六條之規定: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并執行;公安機關將據此對你合并執行行政拘留10日并處罰款500元?,F因無法向你直接履行告知義務,特向你進行公告告知。 對以上告知內容及事項,你可以在公告之日起七日內向本單位提出陳述和申辯,逾期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告知人:王易洲、林志龍 樂清市公安局(蓋章) 2022年 09 月 23日 |